《我在路上的时候最爱你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杰克文学jkwxw.c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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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校方名正言顺地放养,对所有学生的生活并没有造成影响。该转系的还忙于转系,该出国的还忙于出国,像我这样的自然还在忙于无聊。无聊久了,我也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,心想:不如找一个女朋友好了。虽然有一次失恋在先,但我们并不能因噎废食啊,毕竟那硬邦邦的塔、水汪汪的湖还时时映入眼帘,激励着我背诵尼采的名言:去找女人吧,带上你的鞭。
因为小鸭梨的阴影,我在找女朋友的时候,却树立起了一个文科生的尊严。我给自己确定原则:决不找那种功利的女孩。如果她对我的专业持有怀疑态度,那我就让她滚他娘的蛋。逃课归逃课,但我要以一个知识分子的气节来要求自己。每当在公共场合搭上一个女孩,她们问我:“你是什么系的?”我说:“哲学系的。”她们说:“咦?哲学系的。”我就立刻像一只公鸡,脖子上的毛都竖起来:“哲学系的怎么啦!”
这个德性自然把女孩吓得够呛。她们说:“问问怎么啦?人家说你们这个系神经病多,还真让我碰到一个。”
事后我也很后悔。犯得着嘛。进而想到,自己的过分敏感,其实反倒是一种自卑。哲学系这个标签,就像某种残疾附着在我的身上:跛腿、六指或包皮过长什么的。我居然变成一个心理不健康的残疾人了,这是多么的荒诞。
能够体会我这种心境的,大概只有“诗人”了。
那一度,我经常到学校的湖北饭馆去吃干烧武昌鱼,碰到一个珠圆玉润的服务员小姑娘,常会多看几眼。有时候我就想:不如找这样一个姑娘谈恋爱好了,她总不会嫌弃我的专业吧。就连共同语言都不需要——我享受她的青春,她也享受我的青春,这就是爱情了。但是转念一想:这个念头真是太丑恶了,丑恶得像解放前对胡同妞儿始乱终弃的老“燕京大学”学生。《城南旧事》一类的电影里,不都刻画过这种人吗?而过了些日子,我又去那个饭馆吃饭,却发现珠圆玉润的小姑娘不见了。我问别人:“小娟去哪儿了?”人家说:“到南方打工去了,那边工资高。”幻想着是“小娟”抛弃了我,我的心头就有一阵恶狠狠的快意。
就是在这种心情之中,我遇到了我的女朋友莫小萤。这还要感谢看电影这个爱好。当时学校的东门外有一个“雕刻时光”咖啡馆,也就是一进一出的两间平房,每天晚上却挤满了黑的黄的脑袋。老板是一个没听说过名字的电影人,每周都在店里放两部别处看不到的“地下片”。那些电影要说好看肯定谈不上,对于观众而言,乐趣主要体现在“来看”这个行为上。那是一个夏天的星期二,刚下过雨,咖啡馆门外的路上积着这儿一滩那儿一滩儿的雨水,屋里盘踞着十来个劲儿劲儿的男女。大家在等待《小提琴与压路机》的开映。我坐在一个书架旁的角落里,看邻桌的一对情侣闹别扭。
那个女孩很瘦,个头也很高,长手长腿的,留着短发。而她的男朋友呢,是一个胖乎乎的家伙,留了一个油汪汪的“三七开”分头。他们的分歧集中在一盒香烟上,女孩不断地从“万宝路”烟盒里抽出一支来,而“三七开”则从她手上把香烟夺下来,塞回烟盒里。如此反复多次。他一定很讨厌她抽烟,而越讨厌,她就越感到抽这支烟的必要性。总而言之,这对情侣正在较劲。
在香烟第六次被夺走之后,女孩靠到椅背上,冷冷地斜视“三七开”。而我却不合时宜地点上了一只烟,这就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了。女孩蓦地站起来,拔腿就走,“三七开”呢,也只好气急败坏地追出去。在女孩转身的那一刹那,我注意到她穿了一条非常紧绷的牛仔短裤,这是一种需要自信的衣服,你必须认为自己的屁股和腿足够漂亮才敢穿上身;而一旦穿得合拍,你的腿和屁股就会更加地漂亮。这个女孩正是如此。我看着她的屁股像蝴蝶一样飞出门去,然后怅然地回过头,开始欣赏电影。大概十分钟之后,我确定自己实在看不进去了,便也起身出门。临走看见那盒万宝路还摆在邻桌的桌面上,便把它揣在兜里。
我沿着坑坑洼洼的泥水路走了几十米,从“万圣书园”隔壁的小道穿到另一条胡同,在一辆卖大白菜的板儿车旁边找到了她。这时候“三七开”已经不见了,只有她一个人蹲坐在墙根,哭。我尽量不去注意她白晃晃的大长腿,又想到自己相当于是被她的屁股吸引过来的,不免有些惭愧。迟疑了几秒钟之后,我决定走开,装作从来没有见到过她。
但还没走出两步,背后就有一个拖着鼻腔的声音传来:“哎——哎——”
我不确定这个娇嗔的声音是否在叫我。回过头去,果然看见她冲我仰着头,尖尖的下巴像一只即将离弦的箭。
“给我根儿烟抽好吗?”
我乖乖地踱过去,掏出从她桌上捡来的“万宝路”,递给她。女孩抽出一颗,熟练地吸了一口,精致的鼻孔喷出浓郁的白雾。但只抽了两口,她就把烟扔了。看来她的烟瘾也不是那么大。
“你哪个学校的?”她问我。
“b大。”我说。
“学什么的?”
“哲学系。”
“哲学系?太好了太好了。”她居然喜出望外地说,“我还没见过哲学系的男生呢。”
女孩的喜出望外也让我喜出望外。但随后觉得,她好像在面对一只珍稀动物,这又让我感到滑稽。我们很快就把“三七开”给忘掉了,我带着她在学校里闲逛起来。走过塞万提斯像、蔡元培先生像以及“中国人民的老朋友”埃德加·斯诺的墓,我也像那些秃顶、穿双排扣西服的研究生一样为她详细讲解。虽然从来没有研究过校史,但是听那些家伙说得多了,我也就自然熟了。坐在湖边的石舫上时,我还酸溜溜地朗诵了两句“未名湖是个海洋”。啊,这就是我们这个学校勾搭女孩的传统,连一个常年逃课的家伙都不能免俗。
我们且走且停,把半盒“万宝路”抽得差不多了,就到学三食堂去吃一份水煮肉盖浇饭。她问我:“你这个人有什么爱好呢?除了看电影。”我想,总不能告诉她,自己的爱好就是打一下午篮球吧。就连电影都不能称为真正的“爱好”,因为我只喜欢看好莱坞的战争片、灾难片和科幻片,尤其喜欢《侏罗纪公园》。看艺术片的时候,我常常会睡着了。突然想起,自己小时候还学过一年多的小号,我就说:“喜欢吹喇叭。”
她像外国女青年一样耸着肩膀,双手的手指岔得很开,持续了几秒钟“o”这个口型,然后强调了一遍:“真的是吹——喇——叭吗?”
我这才意识到,“吹喇叭”的意思。古代这种事被称为“吹箫”,而现代就与时俱进地变成了“吹喇叭”。我红了下脸,解释说:“是真的吹喇叭——吹真的喇叭。”然后坦白,吹也不算专业吹,只不过是在初中的鼓号队担任过小号手。
“那已经够可以的了。”她潇洒地挥挥手说。口气仍然像在感叹那种意味的“吹喇叭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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